本人在福建从事房地产,资产评估将近十年,业务有部分是银行的抵押业务。今年有一个朋友介绍的王先生过来跟我谈合作开分公司,他有很多的银行人脉。我负责去签一家福建省内的一级评估公司来我们当地设立分公司并开展业务。 现在分公司签下来了,我们两个股份五五开。王先生跟我说要再找一个出资人,然后他就去找了一个,出资人张先生愿意出13万购买分公司25%的股权,并成为分公司的股东。可是王先生他说等13万拿到后,我们两一人从里面分别拿3万出来存入后期用于公司运营成本的共管账户,剩余7万他说要自己留着作为备用金。 我主要想问的是,王先生虽然有银行人脉资源,可是分公司是我签过来的,我也负责技术,运营管理。他这样直接把转让25%股权所得的股金直接大部分占为己有,其实我很不能接受。 另外出资人张先生,银行人脉资源王先生,我三个人准备签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里面写我们三股份都是25%,剩余25%当做空股预留着。 我是第一次创业,敢请大家帮我指点一二,我应该怎么办?